央廣網天水7月11日消息(記者韋雪)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去年9月,甘肅天水張家川回族自治縣的一名16歲少年楊輝(化名)發佈了一條微博質疑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但被警方認為是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成為了國內因轉發謠言超過500次而被刑拘的第一人,之後被改為行政拘留。
  昨天上午,甘肅張家川縣發帖被拘少年楊輝(化名)申請了國家賠償一案在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同時,楊輝還起訴張家川公安局違法行政拘留,今天該案將在天水市麥積區人民法院開庭,兩起案件中,行政拘留是否具有合法性成為雙方爭論的焦點。
  去年9月17號,因為發微博質疑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的原因,楊輝被當地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刑拘。
  此前,“兩高”剛剛出台司法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絡發佈誹謗信息被轉發達500次可判刑”,楊輝的案件因此被稱為“500轉刑拘第一案”,同時因為楊輝尚未成年,案件引發了社會極大關註。
  隨後,警方撤銷了對楊輝的刑事案件,轉而對其行政拘留7天。楊輝說,發帖、拘留、釋放。一系列事件還是給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影響:
  楊輝:他當時抓我的時候,那段時間還有後來的三四個月影響還是比較大的。主要還是學習上的,整天忙這事,沒心情學習了。
  從拘留所出來時,家人就已經和楊輝商定要討個說法。
  楊輝的代理人,重慶者羽律師事務所律師游飛翥:2013年9月22日、9月23日孩子出來之後,老楊也就是孩子的父親要求進行國家賠償,也就是討個說法。老楊當時就開始了,至於具體的起訴是2013年11月份。
  此前,楊輝曾向張家川縣公安局提出賠償申請,但被張家川縣公安局駁回。
  游飛翥:提出這個賠償申請又駁回我們申請,覆議又駁回覆議,寫的理由就是說刑事拘留程序合法,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應當對楊輝進行刑事拘留嘛。
  今年1月,楊輝向法院起訴張家川警方,認為他們對楊輝做出的行政拘留決定違法,並申請7元刑事賠償。
  楊輝:我爸當時說不給國家財政上添什麼負擔吧,抓了七天,象徵性的要七塊錢就夠了。
  昨天,案件在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案件還將擇日繼續審理。今天上午,楊輝起訴張家川公安局違法行政拘留的案件也將天水市麥積區人民法院開庭。兩起案件中,行政拘留是否具有合法性成為雙方爭論的焦點。
  現在爭議的焦點是他當時是不是依法在做兩個拘留行為和拘留決定,也就是說他是不是非法拘留了。
  楊輝認為,張家川縣公安局對他的抓捕從一開始就不合法:
  楊輝:他們當時抓我的行為確實有點問題,過程本來就屬於違法抓,警察當時就是穿著警服去學校直接把我抓走的,審問我的時候,沒有任何監護人在場。
  游飛翥表示,警方對楊輝先採取刑事拘留,後改成行政拘留。但刑事拘留已對當事人生效,應做出賠償。先刑拘後行政拘留,已構成對當事人的雙重處罰,因此行政拘留同樣違法。
  實際上,在這兩起案件之前,甘肅天水市公安局和張家川縣公安局均曾經表示:對楊輝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應用法律適當,辦案程序合法。沒有違反拘留程序,也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因而不應賠償。目前,楊輝申請國家賠償一案還在審理過程中,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期宣判。  (原標題:少年發帖被拘申請國家賠償 行政拘留是否合法成焦點)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p75upcrs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